各系部处、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,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,现将学院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4月4日至6日放假,共3天。
二、教学处、各系部要做好教学工作安排。
三、节假日期间,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广州商学院办公室
年3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