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七绝的时候,总有一种在读顺口溜的感觉,杜牧是个例外,就算学渣也总能背几首,这就叫实力。
什么清明时节雨纷纷,什么折戟沉沙铁未销,什么南朝四百八十寺之类,太多了。
杜牧的来头大,祖父是"三通"之一《通典》的作者宰相杜佑。
生逢乱世,小杜不但精通文事,且通兵法。曾为《孙子兵法》作注,也曾献平乱策略,是夸夸其谈坐而论道的书呆子不能比的。
杜牧26岁,作为幕僚,初出茅庐。在江西南昌,遇见了歌女张好好(这个名字有些意思)
一番世事变幻,几年后杜十三又在洛阳见到了张好好。诗人当然都是容易动感情的,触动之余,写下了长诗《张好好诗》。
??,???对于是否真迹,各家说法不一。
通篇看下来,整体风貌颇有东洋风味。字法大于章法。
以折法论,惊心动魄,转折处有强烈的顿挫,反映了作者踌躇满志,初生牛犊不畏虎的心态。虽为行书,节奏多是楷书的。一板一眼,不容置疑。暴露了其内在的自负。另一面,是轻浮,转的地方,轻轻划过,有些字飘若浮云。正是年轻的杜十三遥望前途,悠然自在的表现。
?何字,拘束与洒脱并存。
正是杜十三初出茅庐的写照。
杜牧这一卷书法,因为矜持,没有一气贯穿,当然,对一个三十岁的年轻人来说,很正常嘛!
对于杜牧的师承,历来语焉不详,以杜牧家学渊源,未必不是得自家传。
从字法看,基本不离《圣教序》,而字形亦稍稍拉长,用笔近似颜真卿一系,只是"折"的部分略有差别。
严格说起来,这一卷笔法未淳,章法在有无之间。因为过分矜持,很多字显得僵硬。青涩的杜十三,青涩的《张好好诗》。
但它的青涩,究竟是大唐东都的一段美好的故事。
说说书法的运笔吧。
这书法呢,纸就像婴儿的小脸蛋,笔就像年轻母亲的小手(怎么怪怪的?)用不着一脸狰拧把笔捏得快要裂开去写字。放松些,就容易写好。
《张好好诗》笔画饱满。现在的人,习惯把笔尖猛按以求写粗,错,大错特错。
用脚趾划水,是细细的一道。
用脚掌拔过水面,自然接触的面就大了。
并不需要把脚狠狠的跺进水里去。
传说,两情相悦的一对,因为杜牧上司横刀夺爱而分开,后来,杜牧年仅五十在长安抑郁而死。后来张好好闻之悲痛欲绝,瞒了家人悄悄到长安祭拜。想起两人的相爱与别离,自尽于杜牧墓前。
对于这个结局,我是不大相信的。
总有好事的人,编出这种“凄美”实则恶俗不堪的故事。杜牧这种风流*,名声传遍九州。为他自尽,一定是吃多了高梁米吧?
手动呵呵。
什么才子佳人后花园私订终身,老套路了。不过有人爱看,也只得随他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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