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明
各教学、教辅及附属单位,各职能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现将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安排
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8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,补4月6日(周五)课程。
二、有关要求
放假期间,请各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值班和安保等工作。
此通知
内蒙古民族大学办公室
年3月29日
注意事项
1、清明放假期间车多、人多,出行要遵守交通法规,过马路注意来往车辆,走路要靠右行,不要乘坐“三无”车辆。
2、放假期间学生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防止上当受骗,杜绝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。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不要参加非法活动,遵守社会公德,树立我校大学生良好的社会形象。
3、凡假期不离校的学生应在校内学生公寓住宿,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,并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在本幢公寓住宿;期间如需返乡或离宁外出的,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离校请假手续。
4、学生放假期间应增强卫生防护意识,防止呼吸道和肠道等传染病的发生,如遇身体不适,医院就医,确保身体健康。在与亲朋好友聚餐时应注意饮食卫生,不要酗酒,以防酒后意外伤害事故发生。
5、各学院学生*工干部放假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,及时处理有关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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