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学院的总体部署,经研究,现将我院年清明节、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放假时间
(一)清明节放假时间
年4月3日(星期六)至4月5日(星期一)放假,共3天;
(二)劳动节放假时间
年5月1日(星期六)至5月5日(星期三),共5天;5月8日(星期六)上5月4日(星期二)的课,5月9日(星期日)上5月5日(星期三)的课;4月25日(星期日)行*人员上班,学生停课;5月9日(星期日)行*人员休息。
温馨提醒
鉴于目前春夏交替,容易感染各种呼吸道疾病,加上疫情影响仍未过去,建议师生们继续保持戴口罩、勤洗手等卫生习惯,出行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