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清明节、“三月三”临近,南宁市气候温湿多变,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,容易导致食物腐败变质,易引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。
3月22日,南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,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,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,确保节日消费饮食安全。
到正规场所采购食品,注意保存时间
小心食品变质、污染,不使用不安全添加剂
在加工和制作烤猪、染色糯米饭等祭祖食品时,不要使用来源不明和安全无保障的添加剂、染色剂;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、案板和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应分开使用,避免交叉污染。
购买预包装食品应查看信息
在选购散装食品时,消费者应选择加贴标签,且标注有生产者产品信息和经营者信息的散装食品。外出就餐时,应选择具有有效营业执照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的饭馆就餐。
不随意采摘野菜、野果、野蘑菇……
内容来源:南宁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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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《清明节、“三月三”将至“野货”请勿随意采摘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