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帝国的财政密码(下)
作者:读裁者黄远辉,专注人文历史,质量标准,知识产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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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上篇和中篇……
五、王安石变法
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、富国强兵、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,以“理财”“整军”为中心,是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。
法令颁行不足一年,围绕变法,拥护与反对两派展开了激烈的论辩及斗争,史称“新旧党争”。元丰八年(年),支持王安石变法的宋神宗去世,宋哲宗即位,高太后垂帘听政,起用司马光为宰相,新法几乎全被废掉,王安石变法最终以失败告终。
虽然变法失败,但是王安石变法还是受到不少肯定。列宁曾称赞王安石为“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”。黄仁宇(《万历十五年》的作者)认为,王安石的多项改革,涉及将当时的中国进行大规模的商业,以及数目字管理,但不见容於当时的官宦文化,亦缺乏有关技术能力而无法取得成功。
一直以来,我们都说宋朝积贫积弱,但是很多专家都认为,宋朝积弱是真,但是肯定不积贫。《清明上河图》就描绘了宋朝商业的极度繁荣,宋朝从开国时就实施重商政策,而且宋朝政府对于小商贩也是很宽容的。比如,为了解决商贩侵街,影响市容交通的问题,宋朝政府专门设立“街道司”(宋朝的城管+市场监管)来管理。
小贩侵街占道问题屡禁不止,但政府为顾及小贩的生计,一般不主张粗暴惩处小贩。宋真宗天禧四年(公元年),“开封府请撤民舍侵街者,上以劳扰不许”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朝廷集思广益,最终找到了解决的办法:在街道两旁适当距离,竖立“表木”,作为禁止侵街占道的红线。红线之内,允许设摊、开店,侵出红线之外就要受罚。
《清明上河图》里的虹桥两头就立有四根“表木”,桥上两边,小商贩开设的摊位,都在“表木”的连线之内,中间留出通行的过道。这样,既照顾了商贩的生计,又不至于妨碍公共交通。
(张择端的《清明上河图》,图片来自网络)
南宋初期,社会上流行着这样一句谚语:“欲得官,杀人放火受招安;欲得富,赶著行在(读xíngzài,指天子所在的地方)卖酒醋。”这里的“行在”就是临安(杭州)。由于开酒店最赚钱,所以临安酒店林立,时人有“青楼酒旗三百家”之说。
宋朝税商有两个途径,一是对消费弹性低的特殊商品,实行禁榷制度;二是对普通商品收商品税。所谓禁榷制度,其实就是官营制、许可制和征税制的混合统一。禁榷收入主要以货币形式为主,这笔收入与两税收入相当。宋朝的商品税也有两种:对经过收税点的过往商贩收取的税称“过税”,税率2%;对店铺与城镇摊贩收取的税为“住税”,税率3%。对于少数特定商品,政府要收取10%的实物作为抽税,应税商品在抽税后不再征收过税和住税。但实际上,各项税负加起来,肯定超过了商品价值的10%。学者程民生在《宋代地域经济》一书中对各地的商税做了统计,得出全国户均商税额为文。
黄仁宇先生算过一笔账,两宋期间正常年份的财政收入能达到1.5亿缗铜钱以上,相当于1.5亿两白银。要知道,明朝中后期和清朝初期,每年财政收入才不到万两白银。所以,宋朝是真的不穷。
宋朝工商业发达,税率看起来也不高,但财政危机一直都存在。宋朝的财政危机主要来自三冗:冗员、冗兵、冗费。财政的亏空迫使政府不断增加赋税,除了缴纳名正言顺的“两税”之外,还有各种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,给民众造成沉重负担。庆历三年(年),以范仲淹为首的“庆历新政”,历经一年即告失败。宋神宗即位后,大宋王朝虽然表面上一派繁荣,其实内部已经蕴涵着深刻的矛盾和问题,王安石变法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出台的。
王安石认为,北宋财政的症结,不在于开支过多,而在于生产过少。农民之所以贫苦和不能从事生产,一方面是由于官僚富豪兼并了大量土地,另一方面是由于政府把繁重的徭役加在农民身上。因此,最好的理财富国之路,是依靠天下所有的劳动力去开发自然资源,是积极开源,而不是消极节流。
因此,王安石的富国之法主要如下:第一,实行青苗法,在每年二月、五月青黄不接时,由官府给农民贷款、贷粮,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,分别随夏秋两税归还。第二,实行募役法(又称免役法),将原来按户轮流服差役,改为由官府雇人承担,不愿服差役的民户,则按贫富等级交纳一定数量的钱,称为免役钱。官僚地主也不例外。第三,实行方田均税法,下令全国清丈土地,核实土地所有者,并将土地按土质的好坏为五等,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。第四,实行农田水利法,鼓励垦荒,兴修水利,费用由当地住户按贫富等级高下出资兴修水利,也可向州县政府贷款。第五,实行市易法,在东京设置市易务,出钱收购滞销货物,市场短缺时再卖出。第六,实行均输法,设立发运使,掌握东南六路生产情况和政府与宫廷的需要情况,按照“徙贵就贱,用近易远”的原则,统一收购和运输。此外,王安石还实行了保甲法等强兵之法,改革科举制度,整顿太学等。
我们前面说了,收税就是一门艺术,能让“鹅”不叫或者少叫,这是很难的一件事。王安石说他的变法能做到“民不加赋而国用饶”,什么叫拔鹅毛而不让鹅叫,这就是。王安石认为,自己的理财术可以在不伤害老百姓的前提下,创造出更多的财政收入。第一条,靠发展生产来创造经济增值,比如“农田水利法”,通过大力兴修农田水利,提高农业技术,来发展生产,实现官民双方的利益增加。第二条,通过自愿交易行为来增加效用,比如“免役法”“保马法”,“免役法”允许做差役的人出钱免除劳役,然后官府再去花钱雇佣劳役,被免除劳役的人就可以去做自己更擅长的事,比如种地、做买卖等,这就有点像大卫·李嘉图在《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》中提出的比较优势理论,“保马法”也是同样道理。第三条,通过金融手段来获取财政收入,比如“青苗法”“市易法”。第四条,通过加强财政管理来扩大财政收入,比如“方田均税法”,“方田”意思就是清丈田亩,整理土地账册,“均税”就是落实“履亩而税”。
从新法次第实施,到新法为守旧派所废罢,其间将近15年。在这15年中,每项新法在推行后,虽然都不免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,但是“富国强兵”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。王安石变法之失败,是多种因素综合造成的,其最根本原因在于,变法只是一场地主阶级内部的制度改良,没有触及社会的根本问题。
六、张居正“一条鞭法”
“一条鞭法”最早由桂萼在嘉靖十年(年)提出,张居正于万历九年(年)推广到全国。新法规定:把各州县的田赋、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,合并征收银两,按亩折算缴纳。这样大大简化了税制,方便征收税款。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,进而增加财政收入。
“一条鞭法”上承唐代的两税法,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,是中国历史上具有深远历史影响的一次社会变革。张居正要搞一条鞭法,按土地收税,得有一个前提,就是全国清丈土地,而这个一直以来都是中央帝国的难题。
明朝当时使用的土地档案,叫做“鱼鳞图册”,从明太祖开始沿用。一次全国清丈,不出大问题,是非常困难的行政工程,若非张居正这样的能臣,一般人还真是很难办到。
我们前面说了,直到唐朝两税法才真正确立起按土地收税的制度。从公元前年的“初税亩”到公元年的“两税法”,我们的中央帝国为此努力了一千多年。两税法确立之后,按土地收税的财政理想其实依然难以无法完全实现。
张居正推动的田亩清丈效果显著,比之前增加了万顷。与此同时,张居正还要求各级政府勒紧裤腰带过紧日子,所有不紧急的支出全部从缓,所有账目都要严格核查,各地方政府都要强制性实现结余。为此,张居正还还大幅精简机构,裁减冗员,节省工程开支。针对官员懈怠的问题,张居正推行考成法,就是给各级官员们应该办的事设定一个完成期限,然后由各级部门检查完成情况,没完成的就惩罚。通过这些雷霆手段,张居正硬是让明朝的国库在十年内达到了万两。
张居正在清丈土地的基础上,把地方官员已经推行的“役归于地”的做法推广到全国。“役归于地”就是这些活儿官府自己雇人去干,把花费转化成税收负担,摊到田亩中一起收税,原来百姓身上各种税负就合并成一条,“一条鞭”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。
张居正的做法多次受到同僚的弹劾,加上张居正的强硬态度,又违反了中国官僚制度的优良传统——丁忧制度(父母死后,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,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,不预吉庆之典,任官者必须离职,称“丁忧”),对于小皇帝也过于严苛,给小皇帝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心理阴影,因此他的改革也没有持续性,后来只能人亡政息,小皇帝长大后第一时间就把他给做了(黄仁宇的《万历十五年》有详细的介绍,请大家阅读原文)。当时,明朝财政体系已经积累了太多的问题,正如黄仁宇说的:“当时的制度已至山穷水尽,上自天子,下至庶民,无不成为牺牲品而遭殃受祸。”靠张居正一个人,实在是难以纠正制度的缺陷。
七、黄宗羲定律
历史上的税费改革不止一次,但每次税费改革后,由于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性,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又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,明清思想家黄宗羲称之为“积累莫返之害”。后来学者秦晖先生把这个“积累莫返之害”,命名为“黄宗羲定律”。
黄宗羲将他的这个思考都写在《明夷待访录》一书中,黄宗羲向上追溯到夏、商、周三代,认为那时民众的负担比较轻,因为国家只征收田亩税,形式上是粮食;可是到了魏晋时期,增加了户调税,形式上是布帛;到唐代初年,又在田亩税和户调税之外加征丁口税;到了宋朝,在田亩税之外又增加了丁口税,要求百姓要么上交钱米,要么亲身服役;到了明代,在这个田亩税之外,又增加了力差、银差等等。黄宗羲总结出的结论是,历代以来国家总是这样税上加税,并税后再加税,老百姓的税收负担越来越重。于是他呼吁,返回到夏、商、周时期,只征田亩税,问题百姓的税负积重难返,回不去啊。
当然,也有学者指出,黄宗羲定律没有把生产力水平增长考虑进去。当代财政史学者马大英先生经过研究发现,把两汉期间的田亩数和容量按单位折算下来,土地出产增长了80%左右。宋代以后,单位土地面积的产量也在不断提高,许多地方的农产品耕作还变成了双熟制,就是一年收获两次。那么黄宗羲定律错了吗?也不全是,黄宗羲定律至少强调了税负的轻重不在于正税的名目和正税的数额,而在于杂税的税率、税源和征收方法。
财政制度改革自明朝以后还在一直进行,比如雍正帝的“摊丁入亩”,清末赫德海关税收制度改革,载泽(晚清宗室大臣,立宪派的重要人物,被称为清朝最后一个大管家)成立度支部,推行预算管理等,都给现代的财政管理奠定了基础。
黄仁宇在《万历十五年》以及其他著作中,反复强调中国历代没有能“在数目字上管理”,缺乏中层的技术操作环节,是妨碍中国向现代化顺利转型的重要症结。黄仁宇在《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》一书中则说,从年到年间,中国已经具备了即将进入以数目字管理的规范,至于用何种数目字,则尚无定论。
关于中央帝国的财政密码,我们就说到这里,最后还是请大家阅读推荐书单,几位作者说的远比我浮光掠影说的精彩,有时间和精力我应该会再重读几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