鉴于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,为避免清明节期间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聚集性疫情,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经研究,现就清明祭扫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:
一、限制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设区市旅居史人员以及境外人员返永祭扫。出现体温异常、“健康码”为红码或黄码、处于日常健康监测期间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,不得进入现场祭扫。
二、骨灰堂等室内封闭性场所暂停入内祭扫。从4月3日起进入市大福山陵园、千金山陵园、镇(街道、区)村(社)公墓的祭扫人员,必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,要主动出示预约码,扫“永康防疫码”,自觉接受体温测量。
三、做好个人防护,全程戴好口罩,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。祭扫应从简从快,避免聚集扎堆。
四、老年人和没有智能手机的人员,请家人朋友帮助提前做好预约、纸质核酸检测报告等相关准备工作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配合,对拒不服从现场管理的,现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现场,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处理。
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
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
永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永康市民政局
年4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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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永康发布